关注水环境:城市农村水安全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5-4-10 22:03:29 浏览量:


关注水环境:城市农村水安全一个都不能少



    水,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源泉。它的安全始终收到各个方面的关注。我们很多时候在向水资源要“山美水美”却忽略了水作为生命延续的基础——饮用方面的重要性。我国纪念2012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足以看出相关部门对农村水利的重视。

    在我国,城市水源地几乎都在农村,农村水污染不仅威胁农村人口的生命健康,制约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时刻威胁着城市居民的安全。对水污染的治理,城市早已得到重视,且投资巨大,监管有力,因此治污效果十分显著。而在农村,水污染已经成了一个无法忽略的严重问题,那么,农村水污染成因为何?如何治理?政府又是如何关注这个问题的呢?

    唇亡齿寒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利一样重要

    造成农村水污染现状的原因也有很多。首先,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排放越来越多,而且没有处理,一般都是倒进河里,严重影响河流水质及地下水质,而生活污水几乎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其次乡镇企业的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也有自己的企业,比如养殖厂,有些养殖场直接把污水甚至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河流富营养化,也加剧了水质恶化;再次农药和化肥的大量使用,加剧了农村河流水污染的程度;最后由于本身农村水质的复杂性,致使许多地方农村地下水重金属超标。

    而城乡分割、二元经济结构是农村面源污染的内因,它间接影响了农民的行为,使农民在严峻的生存压力下采取不利于水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导致面源污染。在农村居民看来,技术、资金等硬件的不足只是表面现象,政府和社会的不重视才是农村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本原因,他们最为期盼的,是城乡水污染问题能够获得同等重视。
在处理农村水污染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将治理农村水污染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一是要在农村中加强关于环保的宣传教育,把水污染的严重性告诉村民,使人们认识到水污染加剧会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什么样的威胁,并使村民懂得自己该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二是要加大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和治污费用的投入力度,建立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回收处理制度,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在环保上也实现城乡一体化。三是要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有关部门对农村河流和附近工厂应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像晚报所报道的河水突然变黑发臭,就很可能与附近印染厂的违法排污有关,一经查实,必须给予重罚。
先行先试,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是全国的难题,也是全世界的难题,首先在湖北推进非常有意义。既能化解湖北的燃眉之急,又能获得较大的全国影响,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湖北的淡水养殖污染、分散型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丰水地区节水等问题,都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湖北有最优秀的农业科技力量、中国最早研究农村环境保护的学者、最雄厚的环境法研究队伍,湖北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突破性进展,其可行性非常高。

    实现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突破,可以择一地区先行先试。四湖流域(位于湖北省境内,地处长江中游荆江北岸,汉江及其支流东荆河以南,为江汉平原腹地)是湖北农村面源污染负荷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作为平原湖区的代表,四湖流域正在被打造成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

    推进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试点区建设,要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宣传,普及推广科学种田知识。面源污染与农民不知道科学种田,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不懂得节约用水有关。环保宣传在农村几乎是一片空白,人们普遍渴望了解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知识。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和教育:宣传部门要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宣传,多采用一些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农民能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农业部门还应普及推广科学种田知识,教育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推广科学养猪、养鱼,节约用水。

    推进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试点区建设,要建立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包括全过程控制机制、技术开发及农技推广机制、投入机制,以及农村环保自治机制等。大力研究和推广生态农业新模式,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系统。环保部门建立健全农村水污染监测体系,推广荆襄宜乡村环境管理网络等农村环保自治组织。科技部门鼓励研发操作简单、价格便宜、农民容易接受的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如荆门地区的自然养猪法。卫生部门改水、改厕,推动农民改变传统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产业部门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

    推进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试点区建设,要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完善地方立法。作为水资源大省、农业大省和全国农村面源污染高危区,湖北理应利用雄厚的科研实力,推动国家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并可将其成果首先应用于湖北水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之中。要转变立法思路,研究出台以经济刺激、技术扶持为主的农村水污染防治“促进法”,重点是农业生态补偿、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及农村水污染防治专业企业扶持,以及农业循环经济、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等;迅速出台湖北亟须的畜禽养殖排放等地方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完善现有农村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提高立法操作性。建议湖北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推进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试点区建设为契机,制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规划,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体系,并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持。

    生态化污水处理

    除了建设污水处理厂,治理农村水污染是否还有其他无需投入太大的办法呢?市政协委员蔡怒潮曾在去年两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对部分工业化程度较低、自然空间环境优越的农村,不能按照城市高投入、高运行费用的模式来治理水污染,必须“以空间换环境”,结合实际,留足生态用地。对农村内部水塘、河沟进行必要改造,采用人工湿地、稳定塘、芦苇塘、氧化塘以及其他土地处理技术,改善水环境质量。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这种生态化污水处理方法正在少数农村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另外,市环保局还派人到潮州、揭阳等一些生态化污水处理取得一定进展的农村进行考察,以便下一步在我市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区推广该方法。

    华南理工大学应用环境科学专业的梁镰銮教授认为,政府应当采取鼓励措施,将各种成熟的治理污染技术应用到农村去。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多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和技术应用推广措施研究,并进行污染源头分类控制。例如:农用化学品减量化的技术措施;人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高效、低成本、易于推广的适用处理技术开发和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模式及生态农业区划开发推广等等。
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环保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特别是整治农村水污染,更加需要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在采访中,我市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归根结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人们的重视程度不够,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文化在农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培育,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要推动公众参与,提高群众对生存环境、生存权利的重视。

    “十二五”是中国最关注水利建设的五年计划之一,在我们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更应该关注城市水利建设的发展!城乡水利建设一样重要,一个都不能少!

                                             时间:2012-03-20 09:00 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作者:张志超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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